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给张美光等98名同志和王参军等5名同志发放、补发科研论文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8 17:52:1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1.张美光等98名同志于2012年在权威期刊发表科研论文或有科研论文被SCI、EI、ISTP(ISSHP)收录(详见附件1),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科研津贴实施办法》(宝文理院科字[2006]15号文件)规定,经科技处审核完成首发,现为以上作者发放月发科研津贴(详见附件1),月发时间均从2014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终止。

2.王参军等5名同志在2009年、2011年发表的部分科研论文,在2012年由SCI网络版收录变更为SCI光盘版收录(详见附件2),根据《宝鸡文理学院科研津贴实施办法》(宝文理院科字[2006]15号文件)规定,经科技处审核,现为以上论文作者一次性补发增加部分的科研津贴(详见附件2),发放时间为2014年1月。

 

附件1.xls

附件2.xls

 

宝鸡文理学院

201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