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0-18 16: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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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1年立项的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执行期已满,按照《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的范围
1.截止2013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2012年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二、提交方式及要求
1.结题项目须使用“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并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报告。
2.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原件2份、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系统生成的上传文件电子版。
3.项目结题材料于2014年1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发至科技处电子邮箱(E-mail:kjc33689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