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申报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8 16:15:08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该项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申报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材料报送

(一)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其中1份和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3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4)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1份;

(5)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1份;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二)推荐材料电子版包括:

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

2.申报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文件名用本人姓名);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200字以内);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5.其他电子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12月5日前交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第十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doc

附件2:《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2.doc


科技处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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