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0-18 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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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宝鸡市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我校申报该项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届申报学术成果的发表时限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在有关正式学术会议和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和被县(处)级以上党政部门所采纳的科技建议。
2. 评选期限内凡属下列情况的不能申报:
(1)已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组成部分的论文;
(2)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等);
(3)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
(4)著作权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学术论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学术论文。
二、申报材料
参加本次成果奖评选应首先填写《宝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将填写好的《申报表》、论文(原件、电子版,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复印件一份)或专著(原件)及附件资料一并交至科技处。(《申报表》和附件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单独订在一起。)
三、注意事项
1.学术成果作者按署名顺序上报前三名作者,且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工作人员。
2.申报论文全文限5000字左右,其中外文论文必须有中文译文。
四、申报时限
请在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宝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附件.doc】
科 技 处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