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0-18 15: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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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按照《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指导思想和资助重点做好项目初审工作。
二、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2014年度专项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院系初审、学校择优上报”的原则。文科各院(系)限定4项,理工科各院(系)限定3项。服务地方产业化项目实行自主申报。
三、专项项目申报程序:
9月28日-10月6日,个人按照申报类别下载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并将纸质版2份(附件材料作为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及电子版送交所在单位。
10月7日-9日,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项目评审,按限定数量将项目资料汇总报送科技处。
10月10日-14日,学校邀请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及校务会审订。
10月15日-16日,确定上报项目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并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由各单位汇总后报科技处。
四、2014年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所有确定上报的专项项目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需登录申报系统提交资料。服务地方专项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
五、上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专项项目申报材料2份(按申请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服务地方专项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含查新报告等)7份。所有材料及电子版请于10月17日统一送科技处。
【附件1: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科技处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