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科研管理处

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处

关于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8 15:15:53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

一、工作内容:

1.审核在研项目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完成到期项目的结题及重大事项变更工作。

3.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二、程序及形式:

1.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并报送所在单位。

(1)中检项目填写《宝鸡文理学院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提交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如有课题组成员、研究时间和研究内容等重大事项变更,须提交《重大事项变更表》。

(2)结题项目填写《宝鸡文理学院项目结题报告》,提交完成成果的复印件一套(重点项目同时提交1000字的成果简介)。

2.各院系(所)、相关学科与科技处配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科技处将初审结果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核。

3.专项项目结题工作由依托平台组织进行,程序和要求参照院级重点和一般项目。

三、时间安排:

1.5月30日之前各单位完成项目的自查工作,并将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

2.7月份之前完成项目中检结果公布和结题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结题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2.一般项目已经延期两年,重点项目已经延期三年,此次仍不能结题,按撤项处理。

3.在集中进行中检和结题工作之外,本年度不再办理校内项目的结题。

附件

附件1:到期应结题项目列表.doc

附件2:重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3:校级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4:重大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5: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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