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优秀社科普及名家、社科普及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陕社科联[2013]24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名家、社科普及作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科普及名家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科普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科专家;
2.热心科普工作,求实创新,甘于奉献,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社科专家;
3.在高校、党干校、社团及社科研究机构中,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教育,以及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满3年以上且有一定影响的知名社科专家;
4.在“社会科学普及周”、“社科知识下基层”、“长安讲坛”、学术交流等其他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科专家。
(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评选条件
1.在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来公开出版的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实用性,在普及社科知识、提高公民人文素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具有陕西特色的优秀社科普及作品(图书、画册、调研报告、音像作品等);
3.普及面广,受到广大读者欢迎和好评的科普读物。
二、报送方法
有意参加评选活动的教师和作者请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份及电子文档。优秀社科普及名家要附相应的先进材料、照片等(包括获奖或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报送原件三份,于2013年5月1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科技处
2013年4月23日